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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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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泾县文旅委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6-01-27 00:00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字体:[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文旅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委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加大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重点修订完善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努力开创信息公开工作新方法、新路子,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发布领域,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泾县旅游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本年度共公开信息120条,我委把群众最关注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指南”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将相关事项制作成表格进行了公布,较大限度的减少了群众搜集相关信息的难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式。我委通过“泾县旅游”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开宣传栏等渠道发布文化旅游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年,文旅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要求公开泾县古民居流转保护利用暂行办法事项,我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开和回复。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文旅委无收费和减免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文旅委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文旅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2、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文旅委将继续按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201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