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在“5·18”泾县生态日,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直工委、团县委、县创建办、泾川镇、青弋江沿线各乡镇及昌桥乡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共同保护美好生态家园。
在城区南门老街,志愿者向沿河群众发放生态环保知识宣传册、环保袋,劝导纠正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宣传“保护母亲河”的重要性,提高居民水环境保护意识。
与此同时,县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县直单位志愿者等60余名志愿者来到青弋江沿江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志愿者们身穿红色志愿者服,手中拿着夹钳、垃圾袋等劳动工具,相互配合,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对河岸边的烟头、纸屑、垃圾袋等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短短一个小时,每个志愿者手中的垃圾袋都满满当当。
在昌桥乡的“母亲河”孤峰河岸边,该乡志愿者们也在积极行动,大家个个精神饱满,干劲十足,不管是藏在草里的还是水中的垃圾,统统都不放过。河岸边来回走动的红色身影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显眼、明亮,成了孤峰河岸边一道亮丽的风景。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为抓手,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提升了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2021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5%,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9个百分点,PM2.5年平均浓度为27微克/m3;青弋江泾南交界国控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标准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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