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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泾县 泾县人民法院:化解买卖合同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6-29 16:02 来源:泾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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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推进涉企案件调解,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生存发展,保障各方权益,是泾县人民法院运用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近日县法院就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6月24日,原告泾县某建材销售中心与被告广德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花岗石材供销合同》,用于某校扩建工程,约定每月15日付上月货款80%,在货接近送齐时付总款的95%,余款在货送齐后的90日内付清。

  泾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查红武表示,2022年1月18日,经结算被告确认2021年12月16日原告所供石材已送齐,尚欠货款89万元,该款后一直未付,2022年3月18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提起诉讼当日,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并引导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主审法官受案后,立即做出财产保全裁定书,0裁定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九十六万元,并移送执行庭执行, 执行庭受案后,开展了网上查询冻结,实际冻结被告银行存款四十八万余元。

  查红武表示,被告方迫于诉讼及财产保全的压力,于3月30日主动到法院要求与原告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被告于调解当日转账给原告石材款八十九万余元及利息,原告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至此该案从调解、案款到账、解除保全、结案全部环节与当日圆满结束。

  从起诉到结案仅用十二天时间,泾县人民法院便办结此案,迅速及时的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仅发挥了法院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司法功能,更赢得了原告的赞誉。

  据悉,今年以来,泾县人民法院立足岗位职能,以“泾天办”服务品牌为抓手,深入落实为民办实事,助企解难题工作要求,精准发力、主动作为,助推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泾县人民法院关于<泾县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泾天办”服务品牌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实施意见》,确定指导思想、六项具体举措及工作专班等,量化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确保任务落实到位。通过送法进企业、优化案件审理、完善信息公开、严打涉企犯罪等多种手段齐头并进,确保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泾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人张玉梅表示,在办理执行合同指标上,以压缩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和涉企纠纷执行难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诉前调解,畅通多元立案渠道,实现民商事案件多元解纷,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办理破产指标上,以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为重点,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处理,最大限度盘活企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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