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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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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信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20 00:00 来源:泾县信访局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泾县信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信息的统计期限从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报告的内容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泾县信访局办公室,电话:0563-5102071,传真:0563-5101703.

一、概述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提升机关形象,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建立起了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领导组,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部门,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主要内容是领导接访公告、接访信息报道、重要会议报道等均在泾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准确对外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等方面。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信访条例》要求,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丰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丰富政府公开载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三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开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