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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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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信访局2022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3-01-21 09:58 来源:泾县信访局 字体:[ ]

本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特向社会公布。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3号,电话:0563—5102071,电子邮箱:jxxfj510207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定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要求,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夯实主动公开基础,完善政府信息,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的信访服务功能,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2022年县信访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2条,其中政策法规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9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机构领导3条,机构设置3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资金7条,应急管理1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行政权力运行3条,招标采购1条,新闻发布4条,政策解读17条,回应关切11条,监督保障13条,精准脱贫6条。

(二)依申请公开。县信访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切实抓好依申请事项公开工作。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重点栏目做到及时更新,以文字、图解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法规,加强信访知识宣传。严格落实“三审”制度,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规范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严格落实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对目录更新与调整,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做好网站信息维护工作,消除预警和超时栏目,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针对每次测评整改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务,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各项要求,及时对照县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认真整改。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工作水平有所提升,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的形式和类型较为单一;二是各科室之间仍存在一定的信息壁垒,信息主动公开性欠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并分析,严格依照政务公开规范要求,继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准确解读出台的政策文件,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对政务公开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主动学习,加强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明确科室职责,明确更新时间,落实责任人要求,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公开精准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我局2022年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创新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与质量;三是建立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

(三)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