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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3 08:04 来源:泾县司法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泾县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的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司法局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政务新区同心路1号泾县司法局1楼办公室,邮政编码:242500 ,联系电话:0563-5022372,电子邮箱:jxsf881@168.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泾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力量配备、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思路,主动公开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等信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202条, 其中基层政务公开36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1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10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4条,招标采购信息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7条,其他信息85条。2022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0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0件。2022“12345”交办件2件,办结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泾县司法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2021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权威。二是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强化风险意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泾县人民政府泾县司法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根据职能,对栏目进行细分。在完善网站平台建设的同时确保信息内容丰富,网上办事服务完善,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强化工作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2.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泾县司法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各责任股室,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年有重点、人人有责任。

3.推进责任落实。对机关各股室发布的信息数量、质量按月度进行通报,指出当月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到月月有通报、月月有提升”。

4.狠抓问题整改。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结合县政府政务公开办每月督查情况,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差,确保栏目不少、内容不缺。

5.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培训会,针对日常考核中反复出现的痛点、难点进梳理和交流,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了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文件解读内容质量、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效性还有待提高,特别是政策解读方面,细节上常有疏漏。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强化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县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加大新《条例》贯彻落实,提升经办人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针对整改的常规性问题,不断改进,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我局政务公开方面创新做法。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我局实际,加大领导力度,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保护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有据可循,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