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紧紧围绕全县当前正在开展的“践行新发展理念,学习对接苏浙沪“暨观念更新学习讨论活动,以“提神、提速、提效”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更好地服务泾县社会经济发展。
自2016年12月1日起,县国土局对泾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在申请人(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办结时限全面提速。抵押登记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内;转移登记、商品房首次登记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内。
通过缩短大部分业务的办理时限,极大提高了该中心的审批效率,在办理业务提速提效中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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