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县直机关食堂管理,全面提升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并出台了《泾县机关食堂管理考核办法》。近日,根据《泾县机关食堂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团县委、县物价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对县直机关食堂进行了2018年度一季度考核工作。
此次考核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重点放在组织管理、卫生管理、菜肴质量、服务质量、原辅料管理、能耗管理及超市管理七个方面。四部门对考核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集中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并召开专题会议,将问题向食堂进行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可以立即整改要立即整改到位,无法马上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逐项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县直机关食堂的服务意识。下一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加强监管,提升县直机关食堂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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