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实效,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在我县的深入贯彻落实,3月4日至3月11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生带队,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走访了县信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以及泾川镇、云岭镇、昌桥乡、汀溪乡等地,实地察看了县医患纠纷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新兴村社区调委会、大南坑村社区调委会等10个村居社区、14个人民调解机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中调解组织建设与人员配备情况、司法机关和法院开展业务指导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情况。
通过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取得的成绩。就当前存在问题,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积极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和联动,进一步创新管理,促进调解工作规范高效运作,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实效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