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月5日起,我县城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将由“限”变“禁”,为确保城区禁销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12月19日,由团县委牵头组织部分县直团组织及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在城区开展“禁放烟花爆竹 共建美好家园”主题宣传签名活动。
活动中,团员青年、志愿者们走上街头,分别在谢园西路路口、皖南第一街路口、云茂路口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禁销禁放宣传单和倡议书,宣传《泾县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加强市民对“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同时,团员青年、志愿者们还动员市民对“双禁”工作作出个人承诺,并在签名墙上签字,同时主办方给予签名市民小礼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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