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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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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0:00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

http://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341/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号307室,电话:0563-5120908,邮编:242500)。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全年工作中不断总结与自我完善,扎实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力量配备、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思路,主动公开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等信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

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629余条, 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4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7条,规划计划16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405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5条,招标采购信息58条,政策解读18条,回应关切14条,监督保障12条,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4条,其他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依申请公开4条,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权威。

二是规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经济社会、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三是规范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强化风险意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职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对栏目进行细分。在完善网站平台建设的同时确保信息内容丰富,网上办事服务完善,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2.细化工作职责。制定《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责任单位,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

3.狠抓问题整改。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结合县政府政务公开办每月督查情况,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差,确保栏目不少、内容不缺。

4.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培训会,针对日常考核中反复出现的难点问题进梳理和交流,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开内容质量、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解读形式单一,缺少图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三是局办公室同机关各股室(单位)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配合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针对以上问题,强化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能力提升。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在全系统集聚政务公开工作合力。

二是围绕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创新力度,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学习培训。积极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县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加大新《条例》贯彻落实,提升经办人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