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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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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7:12 来源: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泾县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地址:泾县琴溪路88号,电话:0563-2269266,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经开区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紧密结合全区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经开区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2022年通过经开区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9条,政策解读类15条,回应关切类14条,监督保障类19条。微信公众号——泾县经开区合计发布信息301条,其中原创内容71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转发2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经开区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经开区通过建立健全《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为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方便公众及时准确的获取相关信息,近年来经开区进一步完善和拓宽了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目前经开区主要公开的信息平台有“泾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网站、“12345政府服务热线”、“泾县经开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严肃纪律,强化责任。经开区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二是对照上级部门反馈问题,认真组织做好问题整改。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良好。2022年以来,经开区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未发现或收到公众反映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未收到通过正式途径申请的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仍需继续提升,公开内容仍需完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高等。2023年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1)加强政策解读,提升解读实效。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

2)加强指导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以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培训,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3)加强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持续创新公开形式,力争实现公开渠道多样化、公开内容丰富化;探索建立政府信息精准推送机制,将适合政务新媒体传播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向公众和企业推送,增强信息推送的适用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