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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桃花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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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潭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3 00:00 来源:泾县桃花潭镇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镇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71

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

3.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二、工作措施

(一)配齐队伍。成立了由镇长桂祖凌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倪波任副组长,由党政办、综治办、民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日常报送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夯实我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抓实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填报本镇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三)好宣教。把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乡村干部、基层百姓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公开时间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以及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有所欠缺这三个方面。

2014年,我们将按照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全镇居民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有操作性的相关制度,用于规范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用于规范具体经办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