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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桃花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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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7 09:14 来源:泾县桃花潭镇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泾县桃花潭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镇桃花潭路5号,电话:0563-5870202,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桃花潭镇强化各领域信息公开,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现政策集中规范公开,持续提升政策发布质量;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大力度优化公开效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6条,主动做好营商服务、财政预决算、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乡村振兴、10项暖民心行动等各项政务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公开性质的政策文件,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从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方面说清讲明,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安排专人日常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内容、更新相关信息,全力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

桃花潭镇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目录和相关政策,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按时办结1件。做到公开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并无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在公布各项清单时对原始信息进行二次处理,杜绝出现姓名、详细地址、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泄露情况。二是积极配合上级整改。及时改正省、市、县本级检查出的错误、无效信息,予以更新替换。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镇党政办按月排查次月需要更新的栏目模块,按月发布政务公开更新提示单提醒各部门按期报送相应文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镇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广播、便民手册、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利用新媒体平台“桃花潭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围绕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

对照历次各级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和政府网站巡查监测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桃花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作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涉及政策、法规等政策性文件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的文件公开较少。二是部分部门经办人员对政策理解不够,导致信息公开质量不高。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督查问责。

一是扩大政务公开面,拓展政务公开内容。更及时、更主动地更新本单位网站资料,不断丰富各类型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展及落实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围绕重大事项决策、惠民惠农补贴、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和热点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频道、村务公开栏及留存查询等方式公开,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度,让村务公开更加透明、规范运行。